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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家生育政策的優化調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條例》制定所依據的上位法內容發生了重大改變,部分內容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產生抵觸,已不適應新形勢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為切實維護法律權威和法治統一,依法做好新時期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提請審議的《關于廢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議案》,已經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向社會公開征求廢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相關意見建議。
有關意見建議可通過傳真、電子郵箱方式反饋大理州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2年7月28日。
傳真:0872-2428399
電子郵箱:dlzrdjkww@163.com
附件:《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條例》
大理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22年6月28日